为了便于对数字电视服务标准化进行探讨,不妨先了解一些关于“真经”的概念: 标准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,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、导则或特性的文件。服务标准就是对某项服务工作应达到的要求所制定的标准(规则)。
标准种类的划分:若按发生作用的范围分,标准又可分为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。若按标准的性质分,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。
现在回顾部分媒体对数字电视服务投诉的报道,再讨论目前数字电视提供的服务。例1、《新民晚报》07年5月9日报道,关于数字电视服务的投诉尤为突出,如电视画面的不稳定、画面不清晰,无故删除电视频道等。例2:据《中广互联》09年2月26日报道,“昆明数字电视下旬开通缴全月费用”。例3:《人民网》09年2月27日报道,辽宁消协公布:数字电视投诉多解决难。例4:据《中广互联》09年4月16日报道,湖南省纠风办牵头,将组织开展对数字电视收费和服务专项调研和规范整治,力求督促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。
种种投诉,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但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,就是数字电视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服务标准体系,整个行业缺乏体现“最佳秩序”的强制性的或是非强制性的服务标准。
其一、来自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服务标准缺位或者不够健全,致使消费者维权部门“无法”可依,运营商缺乏强制性服务标准的约束。具体表现在各地大多只是实现了技术“整转”,价格提高,服务内容、各种业务没有明显增加,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纠缠不清,出现“数字电视投诉多解决难”势所难免。
其二、虽然广电网络即将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,垄断地位也将消失,但现阶段还是具有垄断性地位的运营商,习惯于做技术性的工作,对服务性工作重视不足、研究不透,体现在企业管理上就是缺乏应有的自律性服务标准,未能很好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。这也是缺乏市场竞争的垄断型企业的通病,尤要引以为戒。按照王效杰的话说,数字电视市场推广“在思想意识上、服务理念上都要有一个质的飞跃”,没有这个“质的飞跃”,没有企业自律性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,就很难成为具有现代企业性质的数字电视运营商,也就难怪会出现纠风办“督促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”的现象了。
其三,服务“粗糙”,没有从用户方面考虑问题,缺乏人性化。例如,“数据广播”这个名称就太深奥,用户还以为是电台广播,如果称为“电视信息”更通俗易懂。电台广播却又叫“音频广播”或“数字广播”,搞的老年用户莫名其妙。还有,电视画面把付费频道显示为“加扰节目”,太技术语言,给人的感觉是运营商干扰破坏这个节目的播放,不爽。
再如,许多机顶盒频道搜索需要操作5次以上,十分烦琐,好象存心和用户过不去……
标准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可以套用一句俗语来说明,“一流企业卖产品,二流企业卖技术,三流企业卖标准(技术型、服务型等)”。对于现代服务企业来说,自律性企业服务标准已经具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,也充分体现着“细节决定成败”的经营管理思想。
例如:麦当劳、家乐福、迪士尼乐园、中移动等具有自己的很完善的服务标准。其中“麦当劳手册”可称为标准化的典范,小到洗手程序,大到高层管理,都有明确的标准,比如,洗手间的清洁标准有6项,每项内容规定的清清楚楚,值班经理每隔30分钟检查验收一次,很耐人寻味。中移动的每月10元的“家庭计划”服务标准也是很动了脑筋的,既增加收入,又可以挖别人的客户,用户还满意,一举三得,高招!据说肯德基店门前有摔倒的醉汉也有事件怎样处理的标准,因为自律性服务标准许多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,是否如此也就不便考究了。再看看“昆明数字电视下旬开通缴全月费用”的事件,于情于理都不占。作为一条合情合理的收费标准,会有经得起推敲的准确的描述,就可以避免“得罪用户”的现象发生。
服务标准化是服务型企业提高服务水平,打造产品名牌,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种科学方法,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服务的从“无序到有序”的质的跨越,对推动以“客户满意了”为宗旨的服务工作不断进步尤为必要。
二、服务内容要切忌滥竽充数,坚决维护广播电视公正、权威、精品、健康的良好形象,切实服务于百姓大众,是数字电视运营商的历史使命,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“只凭增加一些垃圾频道就多收费”,这是当下用户议论比较多的问题。这说明:
其一、用户体验的是内容不是技术,对提供的业务或服务是否满意,最终还是看提供了什么样的内容或服务,用户体验不爽的问题还在于没有把数字电视的优势给以充分展现。
其二、目前从中央到各省卫视免费节目做得都是国内最好的,还看不出其它频道或付费频道有多大优势。
其三、不排除各地运营商为了凑够数字电视“频道多”的承诺,而忽视了入网频道的质量要求。例如:某些数字电视信源太差,用户还以为“这数字电视信号怎么还不如从前”,由此经常引起一些用户的投诉报修;有些频道节目源匮乏、节目陈旧、重复太多、缺乏生机;也有的节目粗糙,运营亏损,缴不起上星费而中途停播;还有,某些卖货的广告把货物吹的神乎其神,用户买了大呼上当,最终,怨言也撒到了广电上,“怎么广播电视宣传的也会有错!”
对于广电网络运营商来说,落地频道就象开超市的货架上的商品大多不是自产的一样,但他们有经营选择权。电视节目的内容,只能选择公正的、权威的、精品的、健康的,在节目选择上“宁少勿滥”,设置“禁区”也是必要的,不要一昧的给钱就传,要理直气壮的抗议或叫停那些粗制滥造,格调底下的“无德”节目。
例如,美国广播公司对某些广告节目的设限理由就很清楚,广告的目的是鼓励观众去模仿,而一般文艺节目则仅是为“消遣”为目的,因此,烈性酒的广告是绝对忌讳的,具有消极性的病人吞服药品广告,诱人发胖的大吃大喝,个人卫生用品、妇女胸罩、手纸、抽水马桶等也是“禁区”。
看我们的某些广告节目,“做女人挺好”(某妇女胸罩广告)、“上上下下的享受”(某电梯广告),居然被堂而皇之的搬上了电视屏幕,还被某些人吹捧为“最佳广告”!好在哪里,还不是迎合了一些人的低级趣味。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做人千万不要背离“道德”这条底线,要记住,广播电视首先是人民大众的,其次才是在为百姓服务的过程中,求得生存和发展。
目前的付费频道大多还是以娱乐性为